记者从3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01
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相关资料图)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任一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驻厂设点、建立代办机构、入驻办事大厅等方式建立兜底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参加职称评审。
02
打破职称限制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同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03
重点推进人才评价改革
实施支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等重点企业发展职称倾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评委会对“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同时,弱化学历、任职年限、奖项和论文的要求,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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