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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部署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梳理职权事项2668项,其中取消63项、下放434项;保留职权事项中,共减材料3222件、减环节1532个、减时限28077天,有力推动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提速、服务质量提档、尽责担当提效。
据悉,专项行动中,自治区党委编办、政务服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各部门单位闻令而动,各部门单位聚焦解决“三慢”问题持续发力,做到职权事项能取则取、应放尽放,对于保留的职权事项,深度优化工作流程,将环节、材料、时限能减尽减、可压尽压。
各部门单位对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等,全覆盖自查自纠,实现了职权事项“大起底”。为找准“三慢”问题病灶,更好规范用权、全面履责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治区人社厅将320个事项在全区三级统一服务标堆,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自治区水利厅积极推动修订与改革实际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确保所下放权力依法合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权责清单细化事项分类,明确监管举措,推动全部权力事项简化规范。
在放权赋能再“精减”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了公路桥隧检测评定等9个事项;自治区能源局将全部权力事项下放;自治区医保局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报销等22个事项下放盟市办理,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办”。
在优化流程提“速度”方面,除即时办和承诺办的事项外,自治区药监局将全部事项办理精简为受理、审批、决定三个环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时限,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与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区基本持平;自治区住建厅二级造价师注册等2个事项在全国率先实现“零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