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3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公告,再次公布了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监督举报渠道。
受理举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留言等形式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可以实名举报,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内蒙古教育发布”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机构的责任人和涉事教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自治区教育厅举报电话:0471-2856922,举报邮箱:jytsjjbyx@163.com;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471-4606415,举报邮箱:hszzjswgbkjb@126.com。
此外,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实现校外培训信息化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教育部推出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让广大学生、家长“掌上”即可实现选课、支付、消课、退费。学生家长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买课程的同时,自动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合同内容自动生成,包含学员信息、课程信息、付款信息等,双方权利义务明晰,退费办法明确。学生家长预付费缴入培训机构专户监管,交易资金通过监管银行实现准确、实时的监管和结算划拨,实现网上省心选课、安心购课、宽心缴费、放心退费,有效解决“卷钱跑路”“退费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该App相关详情及操作使用指南,家长可通过“内蒙古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
自治区教育厅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理性决定是否需要参加校外培训。如确有需要,请审慎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不要选择未纳入平台监管的无证机构或违规机构,切勿私下直接给培训机构交纳培训费,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或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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