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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办案为龙头,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途径。聚焦秦岭“五乱”、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专项活动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4件66人,批准逮捕22件32人,审查起诉案件182件272人,提起公诉101件151人。受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51件,发出检察建议231件,其中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1件。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其中,有3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3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案例。通过办案,共清理恢复被污染河道400多公里,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3200多亩,督促规范处置固体废物4万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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