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一对山东游客在湖南长沙太平街街头的一个路边摊消费时疑遭遇麻辣烫刺客:一根鱿鱼须3元,一段2-3厘米的鸭肠也是3元,引发网友关注。据极目新闻4月23日消息,4月23日,当地执法部门向极目新闻记者回应此事称,正在找寻涉事摊贩,将加强对流动摊贩整治和市场监管。
(相关资料图)
去年以来,“价格刺客”多次冲上热搜。“雪糕刺客”“话梅刺客”“果冻刺客”等各种“刺客”一再刷新人们三观。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价格刺客”高居首位。今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消费者遇到“价格刺客”,该怎么办呢?
据极目新闻4月23日报道,4月22日,长沙市太平街路口,一对山东游客与路边摊的麻辣烫小贩起纠纷:游客表示在路边摊买了一碗麻辣烫,价格是86元,其中一个小小的鱿鱼须价格是3元,一段2-3厘米的鸭肠也是3元,质疑价格过于离谱。当事男游客表示心寒,但也不予追究了。
3元一根的鱿鱼须(图片来源:沸点视频截图)
长沙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向记者介绍,接到群众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均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经核实,涉事摊主是一名流动摊贩,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已离开该区域。
3元一根的鱿鱼须(图片来源:沸点视频截图)
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寻找,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下一步,将加大对流动摊贩的整治和市场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据法治日报3月15日报道,“价格刺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价格欺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当然,并非所有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行为都是“价格刺客”。目前,我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因此,如果商家产品质量过硬、广告宣传到位,形成了品牌效应,那么完全可以通过竞争光明正大卖高价。
要想减少乃至杜绝“价格刺客”现象,一是要对这种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让商家不敢“刺”;二是要加强品牌意识教育,引导商家以质取胜、靠品牌赢高价。对消费者来说,也要敢于向不合理“刺客”商品说“不”。只有消费者较真儿的多了,才能使得商家错则得咎,进而从源头上减少乃至根治这种乱象。从这个意义上说,“价格刺客”最怕消费者维权较真。
据大河报3月15日报道,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王瑜然律师表示,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关于商品溢价或者降价标准的固定规范,大多数时候,商家都可以自由定价。只有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恶意倾销,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或下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其他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程度,又或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不遵守政府指导定价标准的,才会受到处罚。
此外,王瑜然律师表示,若是消费者出于爱面子或自己疏忽结了账,这就说明交易完成、买卖合同就已履行完毕,若消费者之后再要求退款,相当于是行使合同解除权,商家是有理由拒绝的,“作为消费者,我们还是要勇于向物非所值的商品说‘NO’!不要因为面子而硬着头皮结账,得不偿失”。
王律师还表示,如果在交易过程中遇到商家强制交易的情况,可以报警求助,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或者商家诱导、强迫交易等行为,即便已经完成交易,依然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极目新闻、法治日报、大河报
每日经济新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