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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帅丰电器(605336)近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6,367,908.23元,同比下滑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346,675.51元,同比下滑13.0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145,617.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1,602,057.45元。
在智能工厂内,公司选用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化制造设备,实施规模化的智能冲压生产线、智能板材加工线、自动化成品库、自动焊接生产线、AGV搬运小车等智能化设备,逐步实现生产信息化管理,实现全流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可视化,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带来产品品质的提升。例如,启用AGV运输车,可实现自动化运输和提高工厂内的物流运输效率;引入先进的数字化仓储系统,实现了仓储信息的智能化管理,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新增EMQ品质追溯系统,使得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将会被全部保留,为提升产品质量和品控监管增加了一道防线。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460.33万元。董事长商若云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4.56万元,副董事长、总经理邵于佶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88.59万元,董事、财务总监丁寒忠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7.23万元,董事会秘书王中杰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0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14,346,675.51元,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9,140,154.19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7元(含税)。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608,005.3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3%。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帅丰电器专注于以集成灶为核心的新型智能厨房电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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